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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同学会章程【新版多篇】

时间:2025-07-16 08:53:34
高中同学会章程【新版多篇】

【前言】高中同学会章程【新版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同学会章程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师范高等专科校园99届同学会(以下简称99同学会),是由xx师范高等专科校园99届的同学们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该团体愿意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同学会的宗旨是:关键在聚,不在吃;开心为基础,友谊为目的;资源共享,互相帮忙;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一)同学会中不分高低贵贱、祸福成败。

(二)广泛联系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状态、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学们,使大家有归属感,构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将温暖、关爱、友谊、进步的礼物赋予每一位同学及每一个家庭。(三)促进同学会成员之间的群众联谊;作为本届同学会的联系、交流与沟通的桥梁,同享人生之乐。

(四)促进同学会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帮人如帮己,水涨船又高。

第二章:成员

第一条:凡xx师范高等专科校园的99级同学,贴合下列条件,由本同学会成员介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决定能够加入本会:

1、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2、品行良好,具备较高素质;

3、珍视同学感情;

4、自愿缴纳会费;

5、用心参加同学会活动。

第二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会务及活动提意见和推荐;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向理事会申请利用成员资源得到必要的帮忙;

5、退会自由。

第三条:成员有下列义务:

1、维护本会的声誉;

2、关心和用心参加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3、对其他会员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带给帮忙;

4、按期缴纳会费。

5、成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以便联系。

6、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定期相聚。

7、当同学会理事会下达召集聚会的通知时,成员有主动用心联系其它成员的义务。

第四条:在河南省之外的区域工作的同学,贴合成员条件,按照程序申请获批准加入本会的,为外埠联系成员。外埠联系成员享有与一般成员相同的权利,除因空间距离因素影响之外,也务必履行与一般会员相同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

第一条:同学会成员大会行使本会最高权力。成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届,特殊状况下,经理事会发起,能够提前举行成员大会。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及本会其他的规范性文件;

2、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审批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部长级财务助理组成。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最高领导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两年,届满后由成员大会选举确定下届理事会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塑造本会善良修德的社团人格和强健有力的社团肌体;

2、领导、组织同学会的各项活动;

3、对成员要求帮忙的申请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审批,对应当给与帮忙的调度成员资源实施帮忙活动;

4、向成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5、受理审批入会申请;

6、管理会费;

7、劝退不合格会员;

8、建立同学网站(网址为:)及同学会成员公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成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成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推荐。

9、监督财务

第三条:理事会由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7人,秘书长7人,财务部长1人,财务助理1人。理事会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工:

1、会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的一般事务性工作具有决策权;对外对内代表同学会从事礼仪活动。

2、常务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管理同学会,在会长不能参与聚会的状况,负责带领各副会长及秘书长搞好同学会的各项活动。

3、副会长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会确定的各项制度,组织本会的规范运行。

(2)协助会长行使职责,负责本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协调好同秘书长的关系,调动理事会人员的工作用心性。

(4)负责同学会的宣传工作和对外联络任务。扩大社会知名度,树立社会形象,加强各方面的宣传策划,从多方面扩大99级同学会的影响,展示同学会的实力和风采;联络各类机构、团体及民众,并建立和持续长期友好的联络关系。

(5)副会长在会长不能参加聚会的状况下,协助常务副会长行使该职责。

4、秘书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办理和完成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

(2)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表决重大的决议。

(3)举办同学聚会、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用心策划同学会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

(4)联系接待同学。熟悉掌握区域内成员的通讯方式,起到理事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5)协助管理本会成员会费的`收缴,与财务部长、财务助理做好财务对接工作。

(6)承担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委托的有关工作。

(7)协副会长制作该区域内同学会成员通讯录(资料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5.财务部长职责:负责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成员和其他非成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理解成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成员大会公布帐目。

6.财务助理职责:协助、监督财务部长做好日常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需要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研究表决决定的事项有:

1、3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2、新会员加入申请的审批;

3、组织会员对红白喜事进行人力帮忙事宜;

4、工作报告;

5、劝退不合格成员;

6、救济经济困难成员。

第五条:根据组织化的需要,亦为了便于信息传递,理事会负责将所有会员分为7组,每组任命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并根据需要能够调整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员。

第四章:经费和基金

第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 ……此处隐藏8448个字……p>第二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第一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同学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批准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同学会章程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复旦大学EMBA同学会”。英文名称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缩写FDEF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复旦大学EMBA校友和在读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是挂靠在复旦大学校友会下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复旦EMBA同学(指校友和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同学”)之间、同学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团结,加深感情,继承并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复旦EMBA同学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校友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章 主要任务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同学服务、支持同学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同学间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

(二)为同学提高个人素养和水平提供交流与学习机会;

(三)协助与支持同学发展自身的事业;

(四)组织同学参与学院科研与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 本会按照理事会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

(二) 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损害国家、学院、同学的利益。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复旦EMBA校友或在读学生;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志愿加入本会。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秘书处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无故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秘书处讨论提议并报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的公选是指所有会员参加通过通讯或网络

方式表决。

第十七 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所有会员负责。

(一) 本会理事由特邀理事、当然理事、班级理事三种途径产生;

(二) 班级理事以班为单位,每班一名,班级理事可以由班级同学推荐,也可自荐,经适当程序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会邀请对同学会贡献大、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同学担任。

(四) 当然理事由同学会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每年对任期届满的理事,由秘书处组织改选。

第十八 理事会职责:

(一) 审议、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工作。

(三) 决定秘书长的任免。

(四) 审议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五)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一)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两届。

(二)执行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任两届。

(三)副会长由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四)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学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由会长会议提名,并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托一位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会长会议制度,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组成,为本会日常决策机构。会长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若干次,由会长召集,主要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讨论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执行机构。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执行副秘书长一至三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二)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秘书长为总会当然副秘书长。

(三)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秘书处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秘书处负责年度工作报告并由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五章 财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个人捐赠;

(三) 企业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同学会会费由同学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入会会员每人3000元。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不再收取会费,但可向所属会员收取年费和专项活动经费,收取标准应报备总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使用:

(一) 同学会总会活动支出,包括校友论坛、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等;

(二) 每年协助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举办一次正规活动的支出;

(三) 会费收取和管理,由同学会秘书处负责,并制定实施细则报理事会审批。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善后

第二十七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会员投票表决,并报学院和复旦大学校友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清算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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