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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时间:2025-02-14 08:53:5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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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

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 审批权限及手续

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第四条 动火申批表的内容

1、动火内容及目的。

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

3、动火作业方案:

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施工器材设备及材料。

④作业程序包括:文字评述,对作业程序的安排。

⑤动火安全措施。

⑥审批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意见。

第五条 监护

1、动火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在动火现场同时设监护人,共同监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行使监督权。

2、动火前要做动火分析,严防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动火,动火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分析频率由批准动火人决定,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3、非动火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4、动火现场5米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便于施工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动火现场应按照安全要求配备和布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准放在室内走廊或电线下面。

7、动火完工后,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火种存在后方能离开。

8、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和阴雨天气不准动火,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第七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二、《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1、《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 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 、一份《 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适用在一个动火地点、设施。动火前,由动火人在《 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地点、设施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 动火作业许可证》。

4、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

5、审批后的动火时段延长,应办理延续手续。

6 、《 动火作业许可证》不能转让、涂改, ……此处隐藏12934个字……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c)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d)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e)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f)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g)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h)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的动火。

5、5四级动火

a)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

b)钻井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屋、试油作业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c)除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6、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6、1一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1),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由局级安全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技术的局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2二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2),经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3三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3),经二级生产单位技术、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6、4四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4),经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7、动火条件

7、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

7、1、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1、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执行“申请报告书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7、1、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动火监护人员要求

7、2、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7、2、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7、2、3动火监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应急预案。

7、2、4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2、5动火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2、6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3动火监督人员要求

7、3、1动火监督人员应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火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7、3、2动火监督人员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3动火监督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3、4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申请报告书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7、3、5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动火。

7、3、6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收回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7、3、7动火监督人员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动火监督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4机具要求

7、4、1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的要求。

7、4、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4、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

8、动火作业要求

8、1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8、1、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超过1h后,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1、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8、1、3应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m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8、1、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8、1、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8、2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8、2、1凡需要动火的储罐、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和氮气浓度检测分析。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8、2、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8、2、3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8、3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8、3、1进入设备、设施及油罐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8、3、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8、3、3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专人监护。

8、4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8、4、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索。

8、4、2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8、4、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8、5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8、5、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8、5、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8、5、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8、6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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